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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昆仑万维:关于“17万维S1”回售结果暨摘牌公告2019-09-18  

						证券代码:300418         证券简称:昆仑万维           公告编号:2019-142
债券代码:112588                                       债券简称:17 万维 S1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7 万维 S1”回售结果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




    特别提示: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
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112588,债券简称:17 万维 S1,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将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支付自 2018 年 9 月 22 日至 2019 年 9 月
21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回售本金。因本期债券
已全额回售,付息及支付回售款后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债权登记日:2019 年 9 月 20 日(因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9 月 21 日为节

假日,提前一个交易日进行债权登记)
     债券付息日/回售资金到账日:2019 年 9 月 23 日(因付息日 9 月 22 日

为非交易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债券回售价格:人民币 107.00 元/张(含当期利息 7.00 元/张,且当期

利息含税)
     债券回售数量:2,400,000.00 张

     债券摘牌日:2019 年 9 月 23 日(因付息日 9 月 22 日为非交易日,延

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根据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公
布的《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
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
和第 4 个计息年度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本
期债券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
券在存续期第 3 个、第 4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仍为 7.00%并固定不变。根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7 万维 S1”的回售
数量为 2,400,000.00 张,回售金额为 256,800,000.00 元(包含利息),剩余
托管量为 0 张。
    根据本期债券《募资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回售结果及摘牌
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7 万维 S1、112588。
    3、发行人: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人民币 2.40 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 元。
    6、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2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时票面
利率 7.00%。在本期债券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第 3 个、第 4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仍为 7.00%
并固定不变。
    7、每张派息额:7.00 元人民币。
    8、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
1499 号”核准。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7 年 9 月 22 日。
    10、付息日:2018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9 月 22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在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9 月 22 日(如遇法定及
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在第 4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
券的付息日为 2018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9 月 2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2 年 9 月 2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
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
计利息)。如投资者在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
兑付日为 2019 年 9 月 2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在第 4 个计息
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9 月 22 日(如
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付息方式:本期债券的利息自首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
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
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联
合[2019]1099 号,2019 年 6 月 17 日)。
    14、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
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
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发
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5、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6、上市时间及地点:“17 万维 S1”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
    17、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登记、托管、委托债权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回售及摘牌有关事项
    1、回售申请日:2019 年 8 月 2 日至 2019 年 8 月 8 日。
    2、本期债券回售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7 万维 S1”
的回售数量为 2,400,000.00 张,回售金额为 256,800,000.00 元(包含利息),
剩余托管量为 0 张。2019 年 8 月 9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17 万维 S1”投资
者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因本期债券全额回售,“17 万维 S1”将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摘牌。
    3、回售数量:2,400,000.00 张。
    4、回售价格:100 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总金额:256,800,000.00 元(包含利息)。
    本次“17 万维 S1”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及利息发行人已足额支付至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将于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
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6、债权登记日:2019 年 9 月 20 日(因债权登记日 2019 年 9 月 21 日为节
假日,提前一个交易日进行债权登记)。
    7、债券付息日/回售资金到账日:2019 年 9 月 23 日(因付息日 2019 年 9
月 22 日为非交易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8、债券摘牌日:2019 年 9 月 23 日
    三、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17万维S1”票面利率维7.00%,每1张“17万维S1”(面值人民币
100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00元(含税),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8年9月22
日至2019年9月21日期间利息,票面年利率为7.00%。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6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张派发利息为7.00元。
    四、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
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率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中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
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
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
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
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投资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五、本次债券兑付、兑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杰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总布胡同 46 号明阳国际中心 B 座
    联系电话:010-65210366
    邮政编码:100005
    2、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实、程子芫、郑云桥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
    联系电话:010-88027267
    邮政编码:100029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部门:登记存管部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特此公告。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