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8 证券简称:昆仑万维 公告编号:2020-001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21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65,257,7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51%;本次实 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46,485,8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6%。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计 3 名。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1 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昆仑万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7,000 万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对该次发 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 210007 号)。根据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 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5]24 号),公司 A 股股票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起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15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280,000,000 股为基 数,使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 股,共计转增 840,000,000 股。 201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行权增加股份 7,231,000 股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登记,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87,231,000 股。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6 号: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关事 项》的规定: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 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 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因此, 公司最终以总股本 287,231,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9.244754 股,共计转增 840,000,000 股。2015 年 11 月 11 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127,230,993 股。 2016 年 5 月 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 销离职员工所持有的 78,489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127,152,504 股。 2017 年 1 月 1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 销离职员工所持有的 286,485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126,866,019 股。 2017 年 4 月 6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32,258,064 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 总股本变更为 1,159,124,083 股。 2017 年 8 月 23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 销离职员工所持有的 298,261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158,825,822 股。 2017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 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的 6,928,662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 更为 1,151,897,160 股。 2018 年 1 月 17 日,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行权数量为 49,056 股, 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151,946,216 股。 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 销离职员工所持有的 3,577,162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 为 1,148,369,054 股。 2020 年 1 月 8 日,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行权数量 200 股,本次 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148,369,254 股。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总股本 1,148,369,254 股,其中首发前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65,257,7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51%。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500,605,044 43.59% 其中:高管锁定股 35,347,269 3.08% 首发前限售股 465,257,775 40.5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47,764,210 56.41% 总股本 1,148,369,254 1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做出 如下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亚辉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 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每 个会计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0%,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至其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 除息、除权行为,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和减持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下同);(4)若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 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下同),其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 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5)上述第(3)和第(4)项股份锁 定承诺不会因其在公司的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2、公司股东盈瑞世纪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股份锁 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每个会计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间接 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公司股东李琼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股东李琼因股份分割获得 公司股份,并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人将继续履行周 亚辉先生原先对持有本人股份所作的股份锁定承诺,即承诺“在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 年内减持的,每个会计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的 2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在上市后至其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 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和减持价格下限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追加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 了上述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 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21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65,257,7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51%;本次实 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246,485,8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46%。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计 3 名,其中 1 名为境内非国有法人股东,2 名为境 内自然人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序 所持首发前限 本次解除限 质押的股份 本次实际可上市 备 股东名称/姓名 号 售股份总数 售数量 数量 流通股份数量 注 1 周亚辉 150,537,291 150,537,291 80,150,000 44,655,559 注1 新余盈瑞世纪软件研 2 160,326,468 160,326,468 32,200,000 47,436,236 注2 发中心(有限合伙) 3 李琼 154,394,016 154,394,016 0 154,394,016 合 计 465,257,775 465,257,775 112,350,000 246,485,811 注 1:股东周亚辉作为公司的董事,根据《公司法》规定,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周亚辉持有公司股份 178,622,235 股,所以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44,655,559 股(178,622,235*25%计算所得); 注 2:股东新余盈瑞世纪软件研发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董事长周亚辉先生一致行动人,也 应遵守每年转让数量不超过 25%的规定,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新余盈瑞世纪软件研发中心(有 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89,744,943 股,所以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47,436,236 股 (189,744,943*25%计算所得)。 5、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出售股 份时严格遵守相关承诺与规定,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认为:昆仑万维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昆仑万维本次相关解除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