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昆仑万维:关于“18万维S1”回售结果暨摘牌公告2020-01-22  

						证券代码:300418       证券简称:昆仑万维         公告编号:2020-003
债券简称:18 万维 S1                              债券代码:112640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 万维 S1”回售结果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



   特别提示: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112640,债券简称:18

万维 S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0 年 2 月 3 日(因付息日

2020 年 2 月 2 日为节假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

另计息)支付自 2019 年 2 月 2 日至 2020 年 2 月 1 日期间(以下简

称“本年度”)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回售本金。因本期债券已全额回

售,付息及支付回售款后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债权登记日:2020 年 1 月 31 日(因债权登记日 2020 年 2 月

       1 日为非交易日,提前一个交易日进行债权登记)

       债券付息日/回售资金到账日:2020 年 2 月 3 日(因付息日 2

       月 2 日为非交易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

       另计息)

       债券回售价格:人民币 107.50 元/张(含当期利息 7.50 元/张,
      且当期利息含税)

      债券回售数量:500,000.00 张

      债券摘牌日:2020 年 2 月 3 日(因付息日 2 月 2 日为非交易

      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根据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

人”)公布的《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

存续期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和第 4 个计息年度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本期债券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

发行人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第 3 个、

第 4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仍为 7.50%并固定不变。根据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8 万维 S1”的回售

数量为 500,000.00 张,回售金额为 53,750,000.00 元(包含利息),

剩余托管量为 0 张。

    根据本期债券《募资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回售

结果及摘牌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
    2、 债券简称及代码:18 万维 S1、112640。

    3、 发行人: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发行总额:人民币 0.50 亿元。

    5、 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 元。

    6、 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附第 2 个和第 4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

回售选择权,发行时票面利率 7.50%。在本期债券的第 2 个计息年

度末,发行人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在存续期

第 3 个、第 4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仍为 7.50%并固定不变。

    7、 每张派息额:7.50 元人民币。

    8、 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7〕1499 号”核准。

   9、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2 月 2 日。

   10、 付息日: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2 月 2 日为上一个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在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2 月 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

投资者在第 4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
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2 月 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利息)。

   11、 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3 年 2 月 2 日(如遇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在第 2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2 月 2 日(如遇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在第 4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2 月 2 日(如遇

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 付息方式:本期债券的利息自首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

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

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13、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

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

券信用等级为 AA(联合[2019]1099 号,2019 年 6 月 17 日)。

   14、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

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
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

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5、 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6、 上市时间及地点:“18 万维 S1”于 2018 年 3 月 2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7、 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 登记、托管、委托债权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回售及摘牌有关事项

   1、    回售申请日:2019 年 12 月 6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2 日。

   2、    本期债券回售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

“18 万维 S1”的回售数量为 500,000.00 张,回售金额为 53,750,000.00

元(包含利息),剩余托管量为 0 张。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发

布了《关于“18 万维 S1”投资者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因本期债券

全额回售,“18 万维 S1”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    回售数量:500,000.00 张。

   4、    回售价格:100 元/张(不含利息)。

   5、    回售总金额:53,750,000.00 元(包含利息)。
    本次“18 万维 S1”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及利息发行人已足额支付

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将于

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6、   债权登记日:2020 年 1 月 31 日(因债权登记日 2020 年 2

月 1 日为非交易日,提前一个交易日进行债权登记)。

   7、   债券付息日/回售资金到账日:2020 年 2 月 3 日(因付息

日 2020 年 2 月 2 日为非交易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不另计息)。

   8、   债券摘牌日:2020 年 2 月 3 日(因付息日 2020 年 2 月 2

日为非交易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三、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18万维S1”票面利率维7.50%,每1张“18万维S1”(面值

人民币100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50元(含税),回售部分债券

享有2019年2月2日至2020年2月1日期间利息,票面年利率为7.50%。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

民币60.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手派发利息为75.00元。

   四、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
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率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

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中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

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

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投资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五、本次债券兑付、兑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杰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总布胡同 46 号明阳国际中心 B 座

   联系电话:010-65210366

   邮政编码:100005

   2、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实、程子芫、郑云桥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
联系电话:010-88027267

邮政编码:100029

3、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部门:登记存管部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特此公告。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