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科: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19-11-1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作为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世科”或“公司”)
2019 年拟公开增发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博世科部分前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617 号”《关于核准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博世科于 2018 年 7 月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300,000 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420,893,396.2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8 年 7 月 11 日,募集
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
业字[2018]1759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可转债
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
工程 PPP 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博
世转债”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募集资金中的 15,000.00
万元变更用途,其中 10,400.00 万元投入“绿色智能制造环保设备生产项目”(以
下简称“智能制造项目”),4,600.00 万元投入“收购京山市文峰污水处理厂特许
经营权项目”。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本次拟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制造项目”。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分为生产线建设及综合办公楼建设两部分,计划总投资 35,163.77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0 月末,“智能制造项目”生产线建设包含的新建 4 座生产车
间和 2 座仓储车间总体已基本完工并进入试生产状态,但综合办公楼等因施工进
度晚于预期等原因,目前处于主体工程建设阶段。
统筹考虑公司实际、项目进度和资金情况,经谨慎研究和讨论,公司拟将“智
能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 2019 年 10 月 31 日调整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智能制造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公司实际、项目进度和资金情况所作
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项目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用途,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建设
内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是根据公司实际及项目进度等进行的合理调整,未改变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用途,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智能制造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
行延期,属于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合理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
此,同意公司对“智能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公司对“智能制造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
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智能制造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国金证券对“智能制造
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同时,国金证券已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认真推进项目实施,并根
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阎华通 徐彩霞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