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意 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昇辉电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昇辉电子”) 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昇辉电子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昇辉电子增强经营效率和盈 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孟红、杨百寅、刘明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