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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新科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5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列席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财

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

况进行监督,推动公司规范化运作。现将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

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11 次会议,

主要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

易、公司债发行相关事项调整及股权激励解除限售与回购注销等相关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历

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监事会会

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应当监事人数   实到监事人数
 2018年1月2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3              3
 2018年3月6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3              3
2018年3月22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3              3
 2018年4月2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3              3
2018年4月12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3              3
2018年4月25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3              3
 2018年5月1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3              3
2018年5月22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3              3
2018年6月14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3              3
2018年7月17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3              3
2018年8月22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3              3

    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2018 年公司监事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会
议共 20 次、股东大会共 7 次,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

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

的监督检查职能。

    二、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   公司规范运营情况

    1. 2018 年度公司坚持规范运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

经营行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2. 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

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

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报告期内,广东

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 2018 年度审

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收购 Magnetic MRO AS100%股权项目相关事宜

进行审议,认为:本次收购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本次

购买符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本次交易的相关估值实施了必要

的估值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
且符合估值资产实际情况的估值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股权估

值价值公允、准确;根据交易对价与本次估值之间的比较分析,本次交易定

价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重大资产

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批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有关审计报告、估值报告、审

阅报告;公司就本次重组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公司不存在通过关联

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广州航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电子”)为满足经

营发展的日常资金需求,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申请最高

额不超过 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授信期满后可申请叙做。公司

为航新电子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该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航

新电子运营资金需求,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航新电子经营状况良

好,业务拓展稳定,有较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被担保对

象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主要

用于满足航新电子运营资金需求,有利于航新电子积极拓展业务,保持稳定

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担保风险

可控,同意本次担保。

    (六)    股权激励计划核查情况

    (七)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
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对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部分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股权激

励计划实施的相关事宜进行审核后认为: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符合股票股权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同意对满足解除

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除限售。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

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登记和管

理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

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

份的情况。

    (八)   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审议

了《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

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三、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更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并制定

监事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019 年,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严格按照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强化日常监督检

查,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性;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
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资金合规及高效地使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

高;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等实施有效的监

督、检查;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