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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环能科技:关于监事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2018-07-13  

						                                                关于监事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0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环能科技”)监事罗勇先生
在未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共 18,0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罗勇先生作为公司监事,其证券账户于 2018 年 7 月 12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共 18,000 股,股票来源系二级市场(含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取得,
本次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 0.0027%,减持成交均价为 6.25 元/股,减持成交金
额约 11.25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罗勇先生尚持有公司股票 202,399 股,占公司
总股本 0.0299%。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
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
告。罗勇先生未能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
划,构成违规减持。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1、罗勇先生本人已认识到本次减持违反了有关规定,并对本次减持行为给
公司及全体股东造成的不便,致以诚恳的歉意,恳请各位股东及投资者谅解。

    2、罗勇先生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罗勇先生承诺一定会加强对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关于监事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4、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要求
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