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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环能科技: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6-27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425           证券简称: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3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环能科技”)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19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

    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676,652,8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0.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3,832,641.75 元(含税)。本

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董事会审议权益分派预案

之日起至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019 年 6 月 4 日,环能科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

由 676,652,835 股减少至 676,072,346 股。根据“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

公司按最新股本对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

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76,072,346 股为基数(公司回购专户上不存在已回购的

股份),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42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386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注】
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8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43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7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7
月 4 日。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7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7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若
投资者在除权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88         北京中建启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              08*****118           成都环能德美投资有限公司

          3              01*****264                    倪明君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4           01*****291                      任兴林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6 月 24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7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三号

    咨询联系人:王哲晓   贾静

    咨询电话:028-85001659

    传真电话:028-85001655



   特此公告。


                                             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