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7 证券简称:红相电力 公告编号:2017-098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红相电力”)于 2017年11月20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2月6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12月5日15:00至2017年12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30日(星期四)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南投路3号1002单元之一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成先生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80,958,34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1.32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80,953,24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1.32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17,86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17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12,76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17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4%。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 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下决议均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股东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与该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对该议 案回避表决。 2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957,3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6,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82%;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合肥星波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 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股东张青、陈小杰、刘宏胜、徐建平与该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 或利害关系,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539,2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股东张青、陈小杰、刘宏胜、徐建平与该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 或利害关系,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539,2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席立功、何东武、吴国敏、张青、陈小杰、 刘宏胜、徐建平等 27 名重组交易对方股东与该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 害关系,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539,2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01、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席立功、何东武、吴国敏、张青、陈小杰、刘 宏胜、徐建平等 27 名重组交易对方股东与该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 关系,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539,2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席立功、何东武、吴国敏、张青、陈小杰、刘 宏胜、徐建平等 27 名重组交易对方股东与该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 关系,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539,2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席立功、何东武、吴国敏、张青、陈小杰、刘 宏胜、徐建平等 27 名重组交易对方股东与该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 关系,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539,2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04、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席立功、何东武、吴国敏、张青、陈小杰、刘 宏胜、徐建平等 27 名重组交易对方股东与该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 关系,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539,2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05、发行数量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席立功、何东武、吴国敏、张青、陈小杰、刘 宏胜、徐建平等 27 名重组交易对方股东与该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 关系,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539,2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06、限售期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席立功、何东武、吴国敏、张青、陈小杰、刘 宏胜、徐建平等 27 名重组交易对方股东与该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 关系,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6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539,2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0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的安排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席立功、何东武、吴国敏、张青、陈小杰、刘 宏胜、徐建平等 27 名重组交易对方股东与该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 关系,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539,2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08、上市地点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席立功、何东武、吴国敏、张青、陈小杰、刘 宏胜、徐建平等 27 名重组交易对方股东与该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 关系,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539,2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7 同意 617,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0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席立功、何东武、吴国敏、张青、陈小杰、刘 宏胜、徐建平等 27 名重组交易对方股东与该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 关系,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539,2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限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席立功、何东武、吴国敏、张青、陈小杰、刘 宏胜、徐建平等 27 名重组交易对方股东与该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 关系,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539,2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8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席立功、何东武、吴国敏、张青、陈小杰、 刘宏胜、徐建平等 27 名重组交易对方股东与该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 害关系,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539,2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之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席立功、何东武、吴国敏、张青、陈小杰、 刘宏胜、徐建平等 27 名重组交易对方股东与该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 害关系,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539,2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 议案》 9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席立功、何东武、吴国敏、张青、陈小杰、 刘宏胜、徐建平等 27 名重组交易对方股东与该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 害关系,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539,2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958,3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958,3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958,3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关于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有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股东张青、陈小杰、刘宏胜、徐建平与该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 利害关系,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539,2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1 同意 617,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958,3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17,8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国琴、陈希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红相电 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厦门红相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6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