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2019-04-25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红相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
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未来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未来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之签署页)
全体董事签名:
杨 成 吴志阳 张 青
杨 力 汤金木 唐炎钊
丁兴号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杨 成 吴志阳 廖雪林
李喜娇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