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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通新材: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3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监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

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开展定期和不

定期的专项检查和内部审计,对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依法实施了有效监督,进一步

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一、 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

案》;


    6、《关于续聘 2018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放弃要求天河环境原股东回购公司所持天河环境股权的议案》;


    8、《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9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

的议案》;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具体方案的议案》;


    2.1 方案概述;


    2.2 交易对方、目标公司和标的资产;


    2.3 交易价格;


    2.4 期间损益归属;


    2.5 发行股份的类型和面值;


    2.6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6.1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6.2 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7 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2.7.1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2.7.2 本次配套融资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2.8 发行数量:


    2.8.1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


    2.8.2 本次配套融资的股份发行数量;


    2.9 本次配套融资的募集资金用途;


    2.10 上市地点;


    2.11 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2.12 业绩补偿安排;


    2.13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4 本次交易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5、审议《关于〈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

议案》;


    7、《关于公司与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协

议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9、《关于同意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收

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四)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具体方案的议案》;


    1.1 方案概述;


    1.2 交易对方、目标公司和标的资产;


    1.3 交易价格;


    1.4 期间损益归属;


    1.5 发行股份的类型和面值;


    1.6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1.6.1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1.6.2 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1.7 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1.7.1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1.7.2 本次配套融资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2.8 发行数量:
    1.8.1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


    1.8.2 本次配套融资的股份发行数量;


    1.9 本次配套融资的募集资金用途;


    1.10 上市地点;


    1.11 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1.12 业绩补偿安排;


    1.13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14 本次交易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2、审议《关于〈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及资

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六)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七)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设立的产业基金对外投资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企业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股权优先

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

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

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 2018 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制度进行运作,决策程序合法;

公司经营目标明确,运作规范;建立健全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均得到了落实。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 2018 年度

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

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


    (三)监事会对 2018 年公司治理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

际情况,修订并完善了内控制度,监事会认为,通过有效的治理,保证了公司业

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三、公司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计划


    2019 年本届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恳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


 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


 形象的行为发生。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