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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通新材: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9-04-2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四通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盛海涛               联系电话:010-66290988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吉翔               联系电话:021-3856562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不适用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不适用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3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重大问题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不适用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次
                                               2018 年 8 月 9 日和 2018
(2)培训日期
                                                    年 12 月 19 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内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无                 不适用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不适用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臧立根、臧立
 中、臧立国、刘霞、陈庆会、臧永兴、
 臧娜、臧永建、臧亚坤、臧永和、臧永              是             不适用
 奕、臧洁爱欣,下同)关于公司股份流
 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2.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关于延长锁定期
                                                 是             不适用
 限的承诺
 3.公司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关于持股意
                                                 是             不适用
 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4.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股东臧立国、担任
 公司副董事长的股东臧永兴、担任公司
 董事的臧立根和臧立中关于所持或受托
                                                 是             不适用
 管理公司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以及不因
 职务变更、离职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的
 承诺
 5.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关于稳定股价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6.四通新材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是             不适用
 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8.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关于股份回购及
                                                 是             不适用
 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9.四通新材关于股份回购及依法承担赔
                                              是                    不适用
 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10.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11.四通新材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出具的关于避
                                              是                    不适用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3.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出具的关于减
                                              是                    不适用
 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4.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关于关联方、关
                                              是                    不适用
 联交易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承诺
 15.四通新材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
                                       业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王剑敏
                                       先生和赵新征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
                                       责四通新材的持续督导工作。为持续履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行督导保荐义务,兴业证券委派保荐代
                                       表人盛海涛先生和张吉翔先生接替王
                                       剑敏先生和赵新征先生担任四通新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
                                       表人,继续履行保荐代表人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盛海涛                 张吉翔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