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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思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19-027

债券代码:123003             债券简称:蓝思转债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星期四)上午 9:30,在长沙市榔梨街道龙华村阳光东路,

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行政楼一楼 VIP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由副董事长郑俊龙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部

分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说明

了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的工作情况。同意通过本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独立董事饶育蕾、唐国平、王义高、姚毅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


                                    1 / 14
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通

过本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的《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18 年度报告责任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则和标准,真实、准确地、全面地报告了公司 2018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情

况。同意通过本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的《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18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同意通过本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


                                    2 / 14
露媒体上发布的《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内容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

存在任何违法违规情形。同意通过本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的《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司审计机构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

内部控制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

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公司已建立并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符合公司


                                  3 / 14
实际的,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

行,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的内部控制在所

有重大方面都是有效的。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37,007,405.27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728,270,244.04

元。按照母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272,827,024.4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8,490,193,880.55 元,减 2018 年已分配利润 602,095,892.73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0,343,541,207.46 元,

母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1,893,556,586.14 元。

    基于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符

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3,926,828,2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4 / 14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在过往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均按时出具了年度审计报告和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报

告,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

工作要求。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高效性和连续性,同意公司聘请其为公司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 140 万元,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拟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方案及独立

董事 2019 年度津贴方案,与所在行业的薪资水平、公司 2019 年度经营计划,以

及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及分管工作情况相匹配。同意通过本项议案,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序号      姓名             职务          2019 年度薪酬/津贴(万元)
     1      周群飞       董事长、总经理                500
     2      郑俊龙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308
     3      周新益            董事                      80
     4      饶育蕾          独立董事                    10
     5      唐国平          独立董事                    10



                                  5 / 14
     6      王义高         独立董事                    10
     7      姚   毅        独立董事                    10
     8      饶桥兵         副总经理                    90
     9      李晓明         副总经理                    80
    10      彭孟武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               80
    11      刘曙光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8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与会董事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商

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开具信用证、开展保理业务等事项提供担保:为蓝思

科技(长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亿元担保;为蓝思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提

供不超过30亿元担保;为蓝思科技(湘潭)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担保;为

蓝思科技(东莞)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0亿元担保;为日写蓝思科技(长沙)有

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0亿元担保;为蓝思精密(东莞)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

担保。以上担保有效期为一年以内,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的(临2019-02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



                                   6 / 14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临2019-030)《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自 2018 年 7 月变更注册资本迄今,公司股本已发生变化:1、公司

于 2018 年 12 月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6,830,518 股;

2、期间“蓝思转债”转股 59,990 股。另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9]10 号】,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

具体事宜: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3,943,598,809 元。                    3,926,828,281 元。
      第十九条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目前的股份总数为
 2
      3,943, 598,809 股。                   3,926,828,281 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3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合并;


                                   7 / 14
    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的;
    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
    益所必需。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式;                                  方式进行。
4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它方式。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 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
    中载明的地点。                        中载明的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 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
    形式召开,召开地点应当明确具体。 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
5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 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
    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 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投票服务,并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
    载明网络投票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
    程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 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
    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会议召开日前至少 2 个工作日公告



                                 8 / 14
                                          并说明原因。
    第五十四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 第五十四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 会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
    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会议通
6
    安排股东可以通过网络等方式参加 知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的股东大会,公司发布股东大会通知
    后,应当在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以公
    告方式进行催告。
    第七十三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 第七十三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
    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 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
    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 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
    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 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
7   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 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
    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等有 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
    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
    10 年。                               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第九十七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
    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 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
    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 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
    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
8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
    董事职务。                            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9 / 14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 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
     东大会负责。                         东大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
     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组 会,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
     成由股东大会决定,各专门委员会的 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9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其成员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
     更换由董事会以选举方式确定。         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
                                          计专业人士。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
                                          设立及组成由股东大会决定,各专门
                                          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
                                          定。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
10   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的审 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
     计报告接受股东的咨询并作出说明。 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 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
     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 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
11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
     会批准。                             会批准。
                                          (一)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不
                                          包括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
                                          出售行为)、委托理财、资产抵押等



                                10 / 14
          交易的审批权限: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 10%以上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但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的,
          以及同类投资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
          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但交易
          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的,
          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交易标的(如
          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
          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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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300 万元,还应当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
          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交
          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
          由董事会审议批准。交易产生的利润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 300 万元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公司发生的交
          易仅达到上述第 3 项或者第 5 项标
          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
          益的绝对值低于 0.05 元的,公司可
          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适用
          本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已按
          照前款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
          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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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审议同意,涉及本章程第四十三条所
                                              述的对外担保,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
                                              批准。
                                              (三)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
                                              1、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
                                              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
                                              事会审议批准;
                                              2、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在 1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
                                              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3、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配偶发生关联交易,应当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
                                              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
                                              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
                                              联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5、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
                                              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
      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 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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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 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
      管理人员。                              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 / 14
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公司章程》(2019 年 4 月)。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发布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核,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周五)下午 14:00,在浏

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蓝思科技南园总部办公大楼一楼 VIP 会议室,召开 2018 年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的具体安排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临2019-031)《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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