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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石亚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10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
现有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被聘任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资格与能力,且保证在任职期间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
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职责,此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审议、表决程序规范合法,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魏宝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二、关于提名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
法、有效。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我们同意提名补选魏宝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本次董事会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缪永生                 马文杰               汪立荔




                                                     2019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