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美康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0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作为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康生物”或“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薪酬及考核方案、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等多个事项进行了充分研究,并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会议材料及具体议案内容,现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我们对
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不存
在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3、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提出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该议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相关预案提交至公
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1/6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8 年度内部
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核
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我国有关法
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能够满足公
司现阶段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监督作用;

    2、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情形;

    3、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职权责任分配明晰,涵盖了公司运营
的各层面和各环节,保证了公司内控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不存在明显薄
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5、关于《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
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核查程序;

                                  2/6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编制的《2018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备忘录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8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的鉴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
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7、关于《2019 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公司 2019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及《公司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符合公司的目前经营现状,有利于强化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勤勉尽责,激励其提高工作效率,能大力提升公司效
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制定的 2019 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方案并同意将《公
司 2018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及《公司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与考核方案》提交至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订的 2018 年度年报审计策略及计划
符合法律法规对于审计规程的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出具的审计规
程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意见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6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
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对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
经营所需,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该等交易的价格将参
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完
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0、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
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有利于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9,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理
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性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4/6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9,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




                                  5/6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Aimin Yan                                 李成艾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