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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康生物: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19-03-2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美康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康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对美康生物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44号《关于核准宁波美康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3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7.51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77,963.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764.6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71,198.7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276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19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原计划投资    调整后投资      累计投入金   实施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       备注
 号                      总额        总额(A)         额(B)      度        使用状态日期
                                                                  (B/A)
        新型体外诊断
  1     试剂产业化基   12,000.00     12,000.00       6,691.11      55.76%   2019 年 6 月 30 日   注1
        地建设项目
        企业技术研发
  2     中心及参考实   45,000.00      47,125.41       35,265.94    74.83%   2019 年 6 月 30 日   注2
        验室建设

                                                 1
  3     营销服务网络
                       13,800.00    4,325.42        4,325.42    100.00%    2018 年 4 月 30 日   注3
        升级项目
        其他与主营业
  4     务相关的营运   398.72       7,747.89        7,747.89    100.00%
        资金项目
        合计            71,198.72   71,198.72       54,030.36     75.89%
      注 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体外诊断
试剂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拟延期到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
构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并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27)、《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议案》 (2018-032)、《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44)。
      注 2:(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企业技术
研发中心及参考实验室建设项目” 拟延期到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
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并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
务网络升级项目”已实施完工,拟将该项目结余资金 2,159.33 万元(含利息收入 33.92 万
元),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及参考实验室建设”。该项变更
已于 2018 年 4 月公告,实际变更情况与公告内容一致,并经公司 2018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公司新型体外诊断试剂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后实
施地点占用研发中心及参考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地块,根据建筑面积比例,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将产业化项目应分摊土地占用成本 707.14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27)、《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018-03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2018-
033)、《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44)。
      注3:(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3,800.00万元,
调整为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450.83万元,剩余资金7,349.1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并经公司201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已实施完工,拟将该项目结余资金2,159.33万元
(含利息收入33.92万元),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及参考实验
室建设”。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结项并将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
投项目的实施。该项变更已于2018年4月公告,实际变更情况与公告内容一致,并经公司
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决议公告》(2016-087)、《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总额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6-090)、《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2
议公告》(2016-096)、《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27)、《公司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2018-033)、《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44)。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
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调整前)      状态日期(调整后)
   1       新型体外诊断试剂产业化基地建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4 月 30 日
           设项目
   2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及参考实验室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4 月 30 日
           建设

       2、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主体建设
工程实施进程中,受周边公共设施不完善,供电、排水、交通等外部配套工程
仍需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落实,涉及消防等验收须经审批,该沟通落实及审
批流程时间与前期预计时间存在差异。因此,公司结合实际,在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的基础上,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对“新型体外诊断试剂产业化基地建设
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及参考实验室建设”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适
当延期。
    3、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
的审慎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的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3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方案,并同意将
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
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
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
的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
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方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经董
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议案及文件资料,了解了募
投项目基本情况。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美康生物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
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美康生物公司本次
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
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
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2019 年   月     日
                     潘剑云



                                            2019 年   月     日
                     李 庆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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