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的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包 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我们保证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署页) 董事: 邹炳德 邹继华 卓红叶 Aimin YAN 李成艾 高级管理人员: 袁超 熊慧萍 方亮 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