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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运达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440           证券简称:运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8-105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在成都高新区新达路 11 号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 座三楼第二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的参加人数: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
监事 3 名。

    4、会议的主持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卢群光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程序,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1
大遗漏。公司《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2.1 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
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
匹配,以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
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作
为公司后期员工激励(包括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或减
少注册资本,若公司未能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回购
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
定。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2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3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
额。
    (1)回购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8,000 万元。
       (3)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按回购金额上限即 8,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7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
份总额为 11,428,571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44,800 万股的 2.55%。具体回购股
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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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缩股、配
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5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7 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派
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回购价格上限则按相关规定
作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6 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
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预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终止事项之日起提前届满。
    (3)回购期限内,如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的,则本
次回购股份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满 6 个月自动终止。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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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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