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运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01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文件规定,我们作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仔细阅读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 2019 年 2 月 1 日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万诤先生、王海峰先生的履历表和相关资料,经我们认真审查,万诤先
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王海峰先生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和条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万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海峰先
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廖斌                     潘席龙                   穆林娟




                                                       2019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