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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运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0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文件规定,我们作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仔细阅读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 2019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股份回购方案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目前的股价及回购实施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调整
股份回购方案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廖斌                     潘席龙                   穆林娟




                                                       2019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