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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运达科技: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廖斌)2019-04-13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 年
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相关规定,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
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
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薪酬激励、战略发展等工
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均为亲自出席表决,出
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
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形。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
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书面意见:
    (一)   2018 年 1 月 26 日,对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二)   2018 年 1 月 30 日,对会计政策变更、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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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独立意见;
    (三)     2018 年 2 月 8 日,对股东临时提案提名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
    (四)     2018 年 2 月 13 日,对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
    (五)     2018 年 4 月 9 日,对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独立意见;
    (六)     2018 年 4 月 12 日,对 2017 年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7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续聘 2018 年度审
计机构、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薪酬发表独立意见;
    (七)     2018 年 4 月 20 日,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八)     2018 年 4 月 25 日,对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
购注销事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九)     2018 年 7 月 13 日,对终止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
    (十)     2018 年 7 月 24 日,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十一) 2018 年 8 月 27 日,对 2018 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8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发表独
立意见;
    (十二) 2018 年 10 月 26 日,对回购公司股份发表独立意见;
    (十三) 2018 年 11 月 12 日,对收购四川汇友电气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十四) 2018 年 11 月 16 日,对于收购四川汇友电气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
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
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
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18 年度,对公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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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
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内控管
理、总体发展战略以及面临的市场形势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
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二)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
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
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
护投资者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
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
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学习最新法规,更全面地了
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无另外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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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
                      廖   斌
                 2019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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