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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运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7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有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
上,对 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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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廖斌                     潘席龙                    穆林娟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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