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科技: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09
证券代码:300440 证券简称:运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0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公司总股
本 448,000,00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 442,841,2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0.47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20,813,536.40 元(含税),不转增,不
送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发生了变化,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
则根据最新回购股份情况,以公司总股本 448,000,000 股扣除目前已回购股份后
的 441,56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71363 元(含税)。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的 441,5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7136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2422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4273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713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5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5
月 1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5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18 成都运达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 08*****613 曲水知创永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 06*****448 成都运达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4 06*****652 曲水知创永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5 月 7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5
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成都高新区新达路 11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海峰
咨询电话:028-82839983
传真电话:028-8283998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