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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鲍斯股份:关于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9-03-12  

						证券代码:300441           证券简称:鲍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7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
董秘、副总经理陈军先生、监事夏波先生、财务总监周齐良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
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陈军先生、夏波先生、周齐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股总数占公司
股东名称    无限售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持股总数
                                                          总股本比例(%)

  陈 军       1,822,500       5,467,500     7,290,000          1.10%

  夏 波       546,750         1,640,250     2,187,000          0.33%

 周齐良       1,822,500       5,467,500     7,290,000          1.1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陈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
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送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高于 1,82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8%,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计
划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6、减持价格:参照市场价格。

    (二)夏波先生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
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送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高于 546,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8%,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计
划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6、减持价格:参照市场价格。

    (三)周齐良先生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
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送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高于 1,82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8%,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计
划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6、减持价格:参照市场价格。

    三、承诺履行情况

    1、自然人股东陈军、周齐良、夏波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有关持股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所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所持有的
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

    (3)所持公司股票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4)如遇除权除息,上述股票价格均作相应调整;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2、截至本公告日,陈军、周齐良、夏波已履行上述持股承诺,不存在违反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 年 5 月 27 日发布)》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陈军、夏波、周齐良将根据本公司二级
市场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
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陈军、
夏波、周齐良将根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陈军、夏波、周齐良均不属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
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陈军、夏波、周齐良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 年 5 月 27 日发布)》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