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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雷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兼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2020-01-13  

						证券代码:300443            证券简称:金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1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兼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股东伊廷学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兼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
一致行动人兼董事伊廷学先生(伊廷学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伊廷雷先生的哥哥)计划自
2019年10月8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半年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350,000股,即不超过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15%。其中,通过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于2019年10月8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收到伊廷学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月12
日,其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0年1月12日,伊廷学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00,088      0.63%       1,500,088     0.63%

 伊廷学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75,022        0.16%       375,022       0.16%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25,066       0.47%       1,125,066     0.47%

           (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伊廷学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伊廷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该等股份。
    (2)如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
的锁定期。”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本人不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
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
入发行人股份的,则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4)伊廷学作为公司董事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如出
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时(最近一期审
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
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

致,公司将实施股价稳定方案。
     伊廷学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其在相关文件中做
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伊廷学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
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伊廷学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金雷科技股份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