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杰电气: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2017-08-29
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ONTINENT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 LTD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座 15 层 邮编:100037
电话:(010)68364873 传真:(010) 68364875
目 录
一、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
二、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报告
三、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复
印件
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
中兴华核字[2017]第 010134 号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编制的截止日为 2017 年 8 月 21 日《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以配
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
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保证以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以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
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
工作,以对以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报告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充分
适当的证据。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以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报告重大错报风险
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以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程序,但目
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在我们的鉴证工作范围内,我们实施了解、
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
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以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以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参考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公司现将使用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7]1089 号)核准,公司以 2017 年 7 月 21 日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双杰电气
总股本 283,371,2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1.5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
份。截至 2017 年 8 月 1 日止,公司实际配售股数 42,157,957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7.1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01,429,392.55 元,扣除发行费用
12,858,125.21 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8,571,267.34 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2日
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7)第01008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本公司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配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根据公司配股说明书,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综合能源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6,912.80 6,9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23,500.00 23,500.00
合计 30,412.80 30,400.00
(二)配股募集资金运用的总体安排
若本次配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以自有资
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补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
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
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北京市怀柔区经信委备案批
准立项,并经本公司 2016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 2017 年 8 月 2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款项计人民币 251.39 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自筹资金预先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综合能源关键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6,900.00 251.39 251.39
合 计 6,900.00 251.39 251.39
[注]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本公司累计已实际支付金额。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 2017年8月2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