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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凯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300446         证券简称:乐凯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8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3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九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以现场方式表决。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作泉主持,会议对通知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
润人民币 103,062,780.2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0,306,275.31 元,2018 年度公司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 92,756,504.8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52,937,475.38 元,扣除 2018 年度已
经实施的利润分配 49,120,000.00 元,2018 年度末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 396,573,980.27 元。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22,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0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
税),送红股 3.0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00 股转增 2.00 股,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6,840,000.00 元(含税)。本次送、转股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由 122,800,000.00 股变更为 184,200,000.00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期间。

    监事会认为: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及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赞同票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4.0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
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表决结果:赞同票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
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同票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
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同票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同票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同票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
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
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提供保证。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8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交易均系基
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关联交易定价公
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系公司 2019 年生产经营、正常发展所需,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监事郝春深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同票 2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对本次会计政
策的做相应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表决结果:赞同票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