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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凯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300446        证券简称:乐凯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7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已于 2019 年 4 月 3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新明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为张新明、王一宁、王朝辉、刘彦峰和王德胜,以
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张洪、邹应全和郭莉莉,董事王英茹因出差委托
另一名董事王朝辉先生代为出席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邹应全先生、张洪女士和郭莉莉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
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
润人民币 103,062,780.2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10,306,275.31 元,2018 年度公司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 92,756,504.8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52,937,475.38 元,扣除 2018 年度已
经实施的利润分配 49,120,000.00 元,2018 年度末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 396,573,980.27 元。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22,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0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
税),送红股 3.0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00 股转增 2.00 股,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6,840,000.00 元(含税)。本次送、转股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由 122,800,000.00 股变更为 184,200,000.00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期间。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邹应全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的议案》

    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志军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邹应全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邹应全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低于法定最
低要求。经广泛征询相关提名建议,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志
军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候选人的履历资料、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进行了审核,
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在
相关材料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短期借款综合授信
的议案》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用于(但不限于)
信用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贸易融资贷款等方式进行短期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2.00 亿元,由公司自身信用担保或公司自有资产抵质押的方式申请。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长期借款综合授信
的议案》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用于固定资产长
期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由公司自身信用担保或公司自有资产抵
质押的方式申请。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计机构中勤万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保定
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
构、审计机构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
于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机构、保荐
机构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9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2018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共计 713.72 万元,未超过预计
总金额。根据公司 2019 年度经营计划,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 1455.0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关联董事张新明、王一宁、王朝辉、王英茹回避表决。
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以及独立董
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所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同票 5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及《2018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
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和召开时间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的公告《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为准。

    表决结果:赞同票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特此公告。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志军先生简历
    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清华
大学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资助者、IEEE Fellow (国际电气与电子工程
师协会会士)。1999 年 3 月至今历任美国犹他大学研究助理教授,美国夏威夷大
学助理研究员,美国 Amphenol(安费诺)公司高级工程师,美国 Nokia(诺基亚)公
司高级工程师,美国 Apple(苹果)公司高级工程师、资深工程师,美国夏威夷大
学兼职教授,现任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常州安塔歌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监事。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质。
    张志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