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446 证券简称:乐凯新材 公告编号:2019-034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乐凯新材 股票代码 30044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春丽 苏志革 办公地址 保定市和润路 569 号 保定市和润路 569 号 电话 0312-7922999 0312-7922999 电子信箱 lekaixincai@luckyfilm.com lekaixincai@luckyfilm.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3,998,737.43 119,942,615.48 3.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8,170,658.60 45,870,398.46 5.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5,370,533.64 42,193,943.79 7.53% 益后的净利润(元) 1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6,507,325.51 47,269,241.23 -22.7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23 0.3735 5.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923 0.3735 5.0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49% 7.91% -0.42%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703,592,712.34 663,031,717.81 6.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30,149,678.21 618,819,019.61 1.8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1,928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乐凯集团有 国有法人 30.61% 37,590,154 0 限公司 孙慧明 境内自然人 3.22% 3,959,272 0 刘彦峰 境内自然人 2.46% 3,024,624 2,268,468 瞿果君 境内自然人 1.29% 1,590,174 0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 其他 1.22% 1,495,672 0 夏复兴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0.96% 1,175,600 0 理有限责任公司 胡煜君 境内自然人 0.93% 1,136,100 0 杨燕灵 境内自然人 0.86% 1,061,100 0 锁亚强 境内自然人 0.74% 905,316 678,987 王德胜 境内自然人 0.68% 831,622 623,71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股东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刘彦峰、锁亚强、王德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属于 说明 一致行动人的情形。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瞿果君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数量为 1,550,274 股, 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数量 39,900 股;胡煜君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数量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1,013,800.股、通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数量为 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122,300 股;杨燕灵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数量为 0 股,通过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数量为 1,061,100 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管理层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按照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持续坚持技 术创新,坚持以形成信息防伪材料、电子功能材料两大业务板块发展格局为目标,推进各项业务顺利开展, 使公司在经营业绩、市场服务、技术研发、生产与企业管理等各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公司经营业绩 保持稳定的发展态势。 1、公司战略规划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明确战略发展规划,将以技术创新为引领,集聚优秀人才,通过产品市场和资 本市场的共同发展,相互促进,发展成为以信息防伪材料、电子功能材料等新型材料为支柱的细分新材料 行业领导者和系统服务商。 公司依照该战略规划,将产品划分为信息防伪材料和电子功能材料两大业务板块,其中信息防伪材料 包括热敏磁票、磁条等产品,电子功能材料包括FPC用电磁波防护膜、压力测试膜等产品。 在信息防伪材料方面,公司持续提高热敏磁票、磁条等信息防伪材料产品生产效率,巩固信息防伪材 料市场地位,保持行业领先水平;在电子功能材料方面,以创新为驱动,继续加强研发体系建设,加大研 发投入,加快FPC用电磁波防护膜和压力测试膜等电子功能材料新产品研发和上市进度,市场拓展取得进 一步突破。同时,公司持续推进乐凯新材电子材料研发与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已竞拍取得了 项目建设用地,项目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开工在即。 2、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防伪材料销售收入保持稳定。公司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和产品工艺、配方的优化, 提高了热敏磁票、磁条等产品生产效率,保持了稳定的毛利率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信息防伪材料实现销售 收入11562.2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2.30%;其中热敏磁票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1.47%,磁条销 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3.92%。 公司在继续巩固现有信息防伪材料市场地位的同时,积极拓展FPC用电磁波防护膜、压力测试膜等电 子功能材料市场,取得进一步突破。报告期内公司电子功能材料实现销售收入837.6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 比增长了425.30%;其中电磁波防护膜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375.01%,压力测试膜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 增长447.00%。 3、公司研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招聘专家,引进成熟人才,不断扩充研发队伍,加强研发体系建设。报告期内发生研 发费用1214.46万元,同比减少5.75%;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取得各种专利28项,其中发明专利18项,实 用新型专利10项。公司的信息防伪材料、电子功能材料等研发项目稳步推进,FPC用电磁波防护膜、压力 测试膜等产品已形成稳定配方,开始批量生产和市场拓展。 4、产品生产及材料采购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总结经验以及不断学习先进的生产管理方法,持续深入推进精益生产的标准化管 理和目标管理。通过加强数据化管理,合理规划生产进度、库存与生产的关系,降低存货量,从而提高了 3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对产品生产及材料采购各道环节要求精益求精,持续稳定原材料供应并提高质量 水平,加强对生产员工的技能培训,提高其责任心,降低生产过程中的不合理损耗,提高生产效率,从而 进一步为公司创造了价值。 5、企业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规范完善和提升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强化风险防控理念,在财务 管理、销售管理、生产管理、采购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现场管理等方面不断推出各种适宜的实施细则, 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增加考评体系的实时性和有效性,使得公司的管理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已通过董事会审议批准 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 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 已通过董事会审议批准 会计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 年1 月1 日起施行,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 述前期可比数。 1.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影响如下: (1)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合并)相关项目影响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元)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元)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70 645,436.78 应收票据 2,696,007.04 应收账款 67,949,429.74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8,133,888.29 应付票据 8,405,234.12 应付账款 9,728,654.17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母公司)相关项目影响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元)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元)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70 645,436.78 应收票据 2,696,007.04 应收账款 67,949,429.74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8,133,888.29 应付票据 8,405,234.12 应付账款 9,728,654.17 本次报表格式会计政策变更,除上述准则涉及项目变更外,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账款” 与“应收票据”列示,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账款”与“应付票据”列示,其他列报格式的变更 4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 (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 融工具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执行上述变更后的政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1家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四川乐凯新材料 四川省眉山市 四川省眉山市 生产及销售 100.00% 100.00% 投资设立 有限公司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