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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凯新材: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0-01-14  

						证券代码:300446               证券简称:乐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2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
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彦峰先生、王德胜先生,监事张作泉先生,高级管理
人员周春丽女士、锁亚强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上述董监高人员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8,219,63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46%,计划在自本公告之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累计
不超过 2,054,90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1.1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刘彦峰先生、王德胜先生、张作泉先生、周春丽女士、锁亚
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无限售
                                             占公
                                截至本公告           有限售条件    无限售     流通股
股东                                         司总
            股东任职情况        日持股总数            股份数量     流通股     占公司
名称                                         股本
                                量(股)               (股)      (股)     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刘彦峰       董事、总经理       4,536,936    2.46%   3,402,702    1,134,234   0.62%

王德胜      董事、副总经理      1,247,433    0.68%    935,575     311,858     0.17%

锁亚强         副总经理         1,025,473    0.56%    769,105     256,368     0.14%

张作泉        监事会主席         795,279     0.43%    596,459     198,820     0.11%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周春丽                           614,516     0.33%    460,887     153,629     0.08%
                 书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
不减持);

    4、本次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拟减    占公司
 股东
             股东任职情况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持数量     总股本
 名称
                                                                   (股)     比例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集中竞价
刘彦峰        董事、总经理                                        1,134,234   0.62%
                              的股份                 或大宗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集中竞价
王德胜       董事、副总经理                                       311,858     0.17%
                              的股份                 或大宗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集中竞价
锁亚强          副总经理                                          256,368     0.14%
                              的股份                 或大宗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集中竞价
张作泉         监事会主席                                         198,820     0.11%
                              的股份                 或大宗交易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     集中竞价
周春丽                                                            153,629     0.08%
                  书          的股份                 或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彦峰先生、王德胜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周春丽女士、
锁亚强先生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份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
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其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其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当首次出现公司股票上市
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
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其持有的公司
股票锁定期将在原承诺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公司已发行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
价格。自锁定期限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如其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票,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如
其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经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刘彦峰等 19 名核心技术人员合计自愿锁定 1,005,750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1.64%。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
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监事张作泉先生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份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六个
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其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其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刘彦峰等 19 名核心技术人员合计自愿锁定 1,005,750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1.64%。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
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董监高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情况。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彦峰先生、王德胜先生,监事张作泉先生,
高级管理人员周春丽女士、锁亚强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
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
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
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彦峰先生、王德胜先生,监事张作泉先生,
高级管理人员周春丽女士、锁亚强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上
述董监高人员的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刘彦峰先生、王德胜先生、张作泉先生、周春丽女士、锁亚强先生签署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