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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信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4  

						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6 和议案 9 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
过。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祥楼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4日,其中: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4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3 日下午 3:00 至 2019 年 5 月 14 日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9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 301 号
1 栋 12 楼公司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76,801,581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5301%。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
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53,0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768%。
    综上,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77,354,59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706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4,804,594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3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251,581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1.35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53,01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1768%。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王守建、党从学,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周海兵、罗洪峰等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77,354,59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04,5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76,908,08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7482%;反对 446,5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58,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067%;
反对 446,5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3、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76,865,58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7243%;反对 489,0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15,5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220%;
反对 489,0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78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00%。

    4、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77,354,59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04,5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关于审议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77,312,08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760 % ; 反 对 42,5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2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62,0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153%;
反对 42,5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6、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77,354,59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04,5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76,908,08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7482%;反对 446,5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58,0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067%;
反对 446,5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9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

    8、关于常州康耐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及周一等五人对公司拟进行补偿的议案
    同 意 177,354,59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周一、姜前、秦全新、李洪春、阙元
龙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04,5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周一、姜前、秦全新、李洪春、阙元龙已回避表
决。

       9、关于拟定向回购周一等五人 2018 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77,354,59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
联股东周一、姜前、秦全新、李洪春、阙元龙已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04,5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周一、姜前、秦全新、李洪春、阙元龙已回避表
决。

       10、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及工商变更等相
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77,354,59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04,5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祥楼先生、韩子逸先生、
丁然女士、刘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任期届满之日止,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01、关于选举陈祥楼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 176,801,586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99.68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4,251,586 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8.4900%。

    11.02、关于选举韩子逸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 176,801,586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99.68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4,251,586 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8.4900%。

    11.03、关于选举丁然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 176,801,586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99.68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4,251,586 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8.4900%。

    11.04、关于选举刘琳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 176,801,586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99.68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4,251,586 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8.4900%。

    1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高允斌先生、李友根先生、
胡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任期届满之日止,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1、关于选举高允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 176,801,585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99.68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4,251,585 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8.4900%。

    12.02、关于选举李友根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 176,801,585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99.68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4,251,585 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8.4900%。

       12.03、关于选举胡晓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 176,801,585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99.68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4,251,585 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8.4900%。

       1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傅聪聪先生、纪海磊先生为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自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任期届满之日止,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
体结果如下:
       13.01、关于选举傅聪聪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 176,801,584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99.68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4,251,584 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8.4900%。

       13.02、关于选举纪海磊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 176,801,584 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 99.688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数 4,251,584 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8.49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二)律师姓名:王守建、党从学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