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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信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3  

						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3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8 月 22 日,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修
订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修订通知》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
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修订通知》的规定编
制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
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会〔2019〕 号文件规定执行会计政策。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二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修订通知》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
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
收账款”二个项目;
   (2)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
付账款”二个项目;
   (3)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项目修改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
    (4)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5)资产负债表新增“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
    (6)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项目修改为“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
    2、利润表
    (1)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
失(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
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
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
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
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
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
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
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修改
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决议;

   2、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二次会议决议;

   3、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