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云科技: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25
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耀棠 蔡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