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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邦高科:关于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19-09-19  

						证券代码:300449             证券简称:汉邦高科           公告编号:2019-085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邦高科”)
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立群先生的通知,其通过协议转让给北京青旅中兵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旅中兵”)的 15,3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已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
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股份协议转让事项概述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立群先生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与青旅中兵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2019 年 4 月 9 日双方签署了《关于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王立群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8,500,000 股股份协议转让给青旅中兵,约占

公司总股本的 5.0223%,交易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价格为 18.35 元/
股。对应的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 155,975,000 元,转让完成后,青旅中兵将成
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北京汉邦高科
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引入外部投资者暨权

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和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与北京青旅
中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8)。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实施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69,246,5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 元人民币
 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数量、
 价格作相应调整,股票转让数量调整为 15,300,000 股,在不变更转让总对价的
 情况下,转让每股价格调整为 10.1944 元。


      二、本次股份变动具体情况

      2019 年 9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
 过户登记确认书》,王立群先生已经将其持有的 15,300,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过户给青旅中兵,由青旅中兵旗下基金受让,其全称为: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青旅中兵军工精选私募投资基金。相关过户登记手续已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办理完毕。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转让双方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增减数量   增减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股)      (%)


       王立群          78,540,160 25.7810%       -15,300,000 -5.0223%   63,240,160 20.7587%

北京青旅中兵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青旅中兵军               0    0.0000%   15,300,000 5.0223%     15,300,000 5.0223%
工精选私募投资基金
 注: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实施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
 股本 169,246,5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数量、价格作相应调整。


      三、其他事项的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情形,不存在相关主体在不得买卖公司股份的期间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
 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履行承诺的情形。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前,青旅中兵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青旅中
兵共持有公司股份 15,300,000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223%,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第二大股东。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