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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软件: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账户注销的公告2017-04-20  

						证券代码:300451            证券简称:创业软件         公告编号:2017-040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账户注销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23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
持有一定数量非限售股份的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人民币 1,7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02 元,
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3,834.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200.00 万元(承销
及保荐费用总计 2,300.00 万元,已预付 1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1,634.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8 日汇入本公司账户。
另减除已预付承销及保荐费 100.00 万元,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
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480.0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0,054.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15〕111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创业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
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8 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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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

       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330104016000286407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堡支行                571904127610903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8110801013900017172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0,242.55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
余额为人民币 0.07 万元(均为银行存款利息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户。

       四、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相关募集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根据《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后,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开户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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