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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业慧康: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4-01  

						                      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我们作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
654 号),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凌 云                   江乾坤                  杨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