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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鑫医疗: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26  

						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19-096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6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2 月 20 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大道999号江西三
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义兴先生
    7、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8 人,所持(代理)股份 96,592,4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36.7684%。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 1 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56,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1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人,所持(代理)股份 80,592,4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6779%。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共 1 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额为 56,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21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 人,所持(代理)股份 16,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905%。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参会股东逐项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 1.0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了彭义兴先生、雷凤莲女士、毛志平先生、钟华
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1.01 选举彭义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6,59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
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80,592,40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16,000,00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6,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

   选举结果:当选

   1.02 选举雷凤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6,59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

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80,592,40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16,000,00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6,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

   选举结果:当选

   1.03 选举毛志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6,59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
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80,592,40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16,000,00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6,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

   选举结果:当选

   1.04 选举钟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6,59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
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80,592,40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16,000,00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6,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

   选举结果:当选
   提案2.0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前,周益平先生、虞义华先生、蒋海洪先生三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会议以累积投
票的方式选举了周益平先生、虞义华先生、蒋海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2.01 选举周益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6,59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

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80,592,40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16,000,00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6,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

    选举结果:当选

    2.02 选举虞义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6,59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
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80,592,40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16,000,00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6,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

    选举结果:当选

    2.03 选举蒋海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6,59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
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80,592,40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16,000,00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6,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

    选举结果:当选

    提案 3.00:《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了余珍珠女士、张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以上两名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张黎
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3.01 选举余珍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96,59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
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80,592,40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16,000,00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6,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

    选举结果:当选

    3.02 选举张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96,59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

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80,592,400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16,000,000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6,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

    选举结果:当选

    提案 4.00:《关于增设副董事长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

    表决结果:同意 96,59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
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80,592,400 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16,000,000 股。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0 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0 股。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其中现场会议投票股份股数 0 股,网络投票股份股数 0 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56,0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方世扬律师、谌文友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