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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信服:关于调整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2018-09-26  

						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18-036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
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3、2018 年 9 月 4 日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
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公告

                                      1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实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8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
露了《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4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根据
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554 名变更为 550 名,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不变。

    同时,公司董事会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做了调整,由 320.00 万股
变更为 312.3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40.00 万股变更为 47.70 万股,本
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2
    经核查,公司本次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以上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及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权益
数量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出具《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调整及授予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对
象和授予日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调整及授予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授予尚需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确认、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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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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