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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拓红外: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7-11-22  

						证券代码:300455             证券简称:康拓红外             公告编号:2017-056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
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
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
证券(股票简称:康拓红外,股票代码:300455)自 2017 年 11 月 15 日开市起
停牌。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7-055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
    经初步论证,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有关事项尚存
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22 日上午开市起转入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
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
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
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如有)将于停牌后 1 个月内恢复交易;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公司承
诺自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如有)复牌之日起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积极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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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各项工作,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相关工作。并根
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二、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有关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或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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