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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拓红外: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10-30  

						证券代码:300455            证券简称:康拓红外           公告编号:2019-075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
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
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做如下安排: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11 月 14 日-2019 年 11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4 日 15:00 至 2019 年 11 月 1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1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 7 号院 2 号楼北京
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该列打勾
提案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以投
编码
                                                          票)

                                   2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1.00                                                              √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

 3.00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 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请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 16:00 前
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9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1 号 905 室(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
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
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1 号 9 层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
    邮编:10019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曹昶辉、周沛然
    联系电话:010-68378620

    传真:010-68379141
    6.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

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
内容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




                                    4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455
    2、投票简称:康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 票 时 间 : 2019 年 11 月 15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14 日 15:00 至 2019 年
11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5
附件 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出席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
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授权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该列打勾
提案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以投
编码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1.00                                                             √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

 3.00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内“同意”、“反对”或“弃权”下打“√”标记。每项
议案只能选一个选项,多选、不选或以其他方式选择视同弃权。


                                      委托人身份 证号码
委托人签章
                                      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自签署日至本次
委托日期                              受托期限
                                                          股东大会结束
注: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
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
进行指示。
附件 3: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6
                     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6:00 之前
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10-68379141)到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知春路 61 号 9 层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00190,信封请
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
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
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
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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