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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耐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11  

						                 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核查了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现就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受让调整 及交易 进展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受让调整,
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
董事会已就本次股权受让调整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的召开、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权受让调整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杜杰:_______________




    丛培国:_______________




    景贵飞:_______________




                                                     2019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