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合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8-122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2 月 8 日
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
尤娜女士召集,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后确认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
一致同意公司对 68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的相应股份进行解除限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马雄伟
先生因职务变更、张飒女士因个人原因离职,均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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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拟回购其二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00,000股;激
励对象李守荣先生、韦有志先生当期的考核结果为“C”,其二人所持有的不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合计7,2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207,200 股,回购价格为 16.95
元/股,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等的
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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