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合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1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际参加会议
董事 8 名,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司监事会成
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维东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
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改)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的最新要求,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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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王维东先生提出将本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决定聘任林兆伟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林兆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关联董事林兆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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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林兆伟先生简历:
林兆伟先生,1981 年出生,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本科学历。2010 年 5 月
加入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1 年 8 月 2 日至 2017 年 7 月担任本公
司监事会主席,2017 年 7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2018 年 4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
副董事长。
林兆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69,156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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