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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志科技: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19-08-23  

						证券代码:300458       证券简称:全志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23-007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
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低风险、流
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
本浮动型理财产品等)。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文件。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现金管理收益,更好
地实现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保值增值。
    2.委托理财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
    3.委托理财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
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
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等)。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4.委托理财的决议有效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委托理财的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
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和管理。
    7.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以内,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委托理财不属于风险投资,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
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
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
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存
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
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
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
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提高公司
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