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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科文化: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的公告2019-07-29  

						证券代码:300459         证券简称:金科文化           公告编号:2019-066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控制人朱志刚先生及其控制的金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39,104,1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0%)。本次减持
计划时间已过半,朱志刚先生及金科控股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19-022),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39,104,165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6.50%)的股东朱志刚及其控制的金科控股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的未来6个月内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

持时间区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大股东及董监高在
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志刚先生及其控制的金科控股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939,104,1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0%)。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朱志刚先生及金科控股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
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4、截止本公告日,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
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朱志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