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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科文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12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出席了本次会
议。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相关的会议资料,并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客观公正的原则,现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浙江时代金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延续互保关系并互相提供担保

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本次拟提供担保事项的相关资料和文件后,我们认为:

    (1)为增加公司信用,便于公司对外融资,本着互相支持、实现双方共同
发展和“公平、互利、对等”的原则,公司拟与浙江时代金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时代金泰”)继续保持互保关系并互相提供担保,以满足各自融资

需求,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本次互相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
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2)时代金泰资产状况及资信状况良好,完全有能力偿还未来到期债务。
公司为时代金泰提供担保的风险是可控的。

    (3)公司对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4)公司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
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与时代金泰互相提供担保事项。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本次拟提供担保事项的相关资料和文件后,我们认为:

    (1)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担保,不会额外增加上
市公司体系担保风险水平,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本次
担保风险可控。

    (2)本次担保事项通过了相关必要的法定程序,公司计划采取相应风险控
制措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三、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
募集资金专户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将“研发中心与产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结项,使
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降低财
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四、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终止“移动游戏综合运营平台技术升级与渠道管理
中心建设项目”及调整“收购杭州每日给力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项目”股权
转让款以自有资金支付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是公司根据
业务开展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

规则》、《规范运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变更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时,同意董事会将上述事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智敏 马贵翔 鲁爱民 蔡海静

                    2019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