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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伦晶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2016年度跟踪报告2017-04-2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 2016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惠伦晶体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轩壁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坚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0次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是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2016 年度,公司净利润将较上一年度
                                    有所下降,业绩变动主要原因为报告
况                                  期内因市场需求不及预期,主要产品
                                    价格下降较快,营业收入下降及毛利
                                    率下降所致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1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7 年 1 月 17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管理办法新规讲解与交
                                       易方案设计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   采取的
                                                             问题     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无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无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无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
                                                          是否   承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 原 因 及
                                                          诺     解决措
                                                                 施
                                                               是        -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先生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且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
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
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
五十。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在不违反本
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前提下,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
上市之日本人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
作相应调整),且股票减持不影响本人对惠伦晶体的控制权;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易
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
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
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是   -
    2.发行人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我公司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我公司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我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我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在不违反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赵积清、监事张金荣、高级管理人员韩巧
云、高级管理人员邢越、高级管理人员王军已作出的相关承
诺前提下,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上市之日登记在本
公司名下股份总数的 2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
且股票减持不影响实际控制人对惠伦晶体的控制权;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
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
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
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是   -
    3.发行人股东世锦国际、耀晶国际、台湾晶技、香港通
盈和通盈创投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我公司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我公司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我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

    我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发行人股东世锦国际承诺:

    “在不违反发行人董事蒋为荦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前提下,
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累计减持
股份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 50%,本公司在
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
不超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
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
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发行人股东耀晶国际承诺: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数量
不超过发行人上市之日登记在本公司名下股份总数的 100%
(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
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
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发行人股东台湾晶技承诺: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数量
不超过发行人上市之日登记在本公司名下股份总数的 20%
(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
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
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发行人股东香港通盈承诺:

    “在不违反发行人董事陈俊岭亲属 CHEN Roger 已作出
的相关承诺前提下,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届时所持股份总
数的 50%,本公司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
月内,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
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
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发行人股东通盈创投承诺:

    “在不违反发行人董事陈俊岭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前提下,
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累计减持
股份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 50%,本公司在
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
不超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
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
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
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是   -
    4、发行人股东暨南投资和恒力达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我公司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我公司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我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无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 2016 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陈轩壁




            _____________
               孙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