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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伦晶体:关于部分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8-05-14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18-024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8,076,4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0%;于
解禁日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 8,076,4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0%。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三)。

       一、公司股本和股票发行情况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15]712 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 4,208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起在创业板上市交
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126,194,200 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168,274,200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68,274,200 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
量为 72,435,4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0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5,838,7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9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承
诺。

    公司股东台湾晶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将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持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发行人股东台湾晶技承诺: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上市
之日登记在本公司名下股份总数的 2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易日向公司提
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至 2016 年 5 月 15 日,台湾晶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10,095,536
股解除锁定,鉴于台湾晶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上市之日登记在名下股份总数的 20%, 在公告之后,
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重新锁定台湾晶技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80%股份(8,076,429 股)至 2018 年 5 月 15 日。

    (二)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后续追加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未对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
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8,076,4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0%;于
     解禁日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 8,076,4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0%;。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计 1 名。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本次实际可上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
号               股东名称                                            市流通数量   备注
                                     数(股)         数量(股)
                                                                       (股)
1        台湾晶技股份有限公司           8,076,429      8,076,429      8,076,429
                合计                    8,076,429      8,076,429      8,076,429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
         3、公司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
     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保荐机构同意惠伦晶体本次相关解除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