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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伦晶体: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10-26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19-065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10 月 25 日,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
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 号通知”),对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2019 年度合并
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要求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
会﹝2019﹞16 号通知附件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上述
财会﹝2019﹞16 号通知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将按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16 号通
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 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16 号通知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相关调整,
删除了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
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除上述项目调整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的追溯调
整。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能够真实、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可靠、
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
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