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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田中精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8-14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中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以下意见:

     《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

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借款是公司与关联方
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上市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人民币 1 亿元的借款有
利于满足自身的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的影响。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相
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鹏                      徐攀                     张惠忠